物价局和什么局合并了(上海物价局投诉电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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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上海物价局投诉电话多少
  2. 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2010修正)
  3. 上海市物价局官网是多少啊
  4. 上海物价局小区停车费

一、上海物价局投诉电话多少

1、法律分析:上海市物价举报中心12358,市民还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可处理所有投诉。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

二、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2010修正)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价格管理、监督机制,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国家利益以及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2、商品价格是指除工资、利率、汇价、证券及期货价格以外的各种价格。

3、服务价格是指经营性服务收费,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标准。

4、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从事与价格行为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价格管理实行间接管理为主,直接管理为辅,促进公开、公平、合法、正当的价格竞争,建立在政府调控下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第四条上海市物价局(以下简称市物价局)是本市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价格平衡工作,统一组织实施本市的价格管理和监督工作。

5、区、县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受市物价局的业务指导,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6、市和区、县物价检查所是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机构,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的职责。第五条市和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7、(一)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价格法律、法规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价格的行政措施和调控方案;

8、(二)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拟定本级政府定价目录内的价格,制定或者拟定本级政府指导价目录内的定价原则、作价办法、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

9、(三)组织、指导、协调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10、(四)指导、协调行业协会或者行业价格协调组织以及重要商品交易市场的价格工作;

11、(五)监测市场价格水平、供求状况、重要商品或者服务的成本,建立价格信息网络;

12、(六)组织、指导价格信息咨询机构开展价格信息交流、咨询服务、价格鉴证以及价格评估工作。第六条工商、公安、财政、税务、技术监督以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负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行业协会或者行业价格协调组织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或者委托,配合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做好本行业的价格协调和监督。第八条建立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为主体的,有社会监督、消费者监督、新闻舆论监督、行业监督等共同参与的价格监督体系。第二章价格的制定第九条价格的制定形式分别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经营者定价。

13、政府定价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直接规定商品或者服务的统一价格。

14、政府指导价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和负有价格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规定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制定的价格。

15、经营者定价由从事商品生产、销售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经营者),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依法自主制定和调整。第十条关系国计民生或者属于资源稀缺、公用事业以及其他不适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的重要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16、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应当依据国家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或者行业平均成本,参照市场供求状况制定。第十一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应当以法律、法规及相应的规章为依据,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物价局审定。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审定。重要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17、市人民政府以及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取消不适宜的收费项目或者调整收费标准。第十二条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当列入定价目录。

18、价格管理目录根据国家颁布的价格分工管理目录和本市实际情况,由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或者修订,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依据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成本以及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法、合理、规范地制定价格,取得合法利润。

19、经营者改善管理,实现技术进步和依法以拍卖、竞价、招标等形式取得的收益,是其合法利润。

三、上海市物价局官网是多少啊

1.鉴定收费是根据工作的难易程度、评估师搜集资料的难易等等制定的,这个国家有标准。

2.鉴定评估费是由申请人预先垫付的。

3.先由对方车主垫付,然后就是由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的交涉了。

4.这个没有绝对性的,物价局和价格鉴定部门主张把你的车修复到出事前的状态,该换件换件,该修复的修复。保险公司主张保证你能安全行驶为目的,能修的尽量不换,能局部修理的绝对不会大修。

四、上海物价局小区停车费

上海物价局小区停车费标准如下:

1、停车场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

2、占道停车场的夜间停车时段由二十一点整至次日七点改为十九点至次日七点,延长2小时。

3、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停放15分钟含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中小型机动车,第一个半小时内2元,超过第一个半小时按5元一小时收费。对于连续停放的,第一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30元,第二个24小时不超过40元,第三个24小时起每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50元。

停车场所对机动车停放进行的收费,就叫做停车费。停车费收取方式大多定期收取方式,按时收取,按次收取等方式,收取停车费是专业车场管理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停车场系统是收取停车费的主要工具,定期收费方式一般采用按月收取,也就是一部车辆每月交一个固定的停车费用,该月内,车辆可以无限次进出,不限制停车时长,这类车辆又称为长租车辆。相对的,针对临时车辆,一般根据停车的时间长度,收取停车管理费用,费率标准来源于市政管理部门的政策文件,每个城市的费率会有所不同,同一城市的不同区域,也会有所不同,这类车又称时租车辆。

小区停车管理,可以收取一定的停车费。但应该强调的是,除了弥补管理方的合理运营成本外,小区停车费的主要用途,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就是用于发展小区停车设施,增加小区停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六十二条车辆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须迅速驶离;

2、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在设有人行道护栏(绿篱)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施工车辆除外)、障碍物对面,不准停车;

4、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二十米以内的路段,不准停车;

5、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三十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准停车;

6、大型公共汽车、电车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在站点以外的地点停车;

7、机动车在夜间或遇风、雨、雪、雾天时,须开示宽灯、尾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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